甲公司生产的“××”牌U 盘是已经取得商标权的品牌产品,但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注册。此时,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将该商标用做乙公司生产的活动硬盘的商标。()

1500 次浏览
  •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权利的侵害
  • B、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甲公司权利的侵害
  • C、甲公司的权利没有终止,乙公司的行为应经甲公司的许可
  • D、甲公司已经取得商标权,不必续展注册,永远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限届满,权利将自行终止,成为社会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识。至于期限的长短,依各国的法律确定。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挑战成功
1年前
挑战失败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