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751 次浏览
  • A、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B、禁止安排未育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的劳动
  • C、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D、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 天的产假
《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知识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挑战成功
2年前
挑战失败
2年前
挑战失败
2年前
挑战失败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