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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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 B、资质不良行为
  • C、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 D、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知识点:2Z203032 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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