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要求,项目竣工图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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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按规范要求统一折叠
  • B、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
  • C、编制总说明及专业说明
  • D、有一般性变更时必须重新控制
  • E、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实际情况
竣工图编制要求如下。(1)各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竣工时要编制竣工图。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认责任。(2)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3)如果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4)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5)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章。(6)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7)竣工图图幅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89要求统一折叠。(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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