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怀孕三个月,但她在近期工作中严重失误,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则企业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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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
  • B、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C、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提前30日书面通知
  • D、很难确定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是针对用人单立而言的,当同时出现可以解除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应服从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后者的法律效力大于前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与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情形,即使劳动者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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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