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水安监【2016】443号)中应急管理工作原则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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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综合管制
  • B、预防为主
  • C、以人为本
  • D、专业指导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水利部发挥指导、协调、督促和配合作用。(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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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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