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原因是什么,GPL v2和GPL v3开源许可证之间有什么区别?对法律术语和进一步描述的解释和参考将不胜感激。
用(不完全)愤世嫉俗的话来说,v3许可证的原因是微软与Novell的专利协议。
实际上,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你应该咨询律师。
在另一个答案中链接的页面是一个很好的来源,但有很多东西要读。以下是一些主要区别的简短列表:
专利:他们专门处理专利(包括微软/Novell在另一个答案中提到的问题)
“Tivo化”:他们解决了消费产品中的限制(比如Tivo),这些限制虽然是硬件,但却剥夺了修改软件的能力
DRM:他们解决数字权限管理(他们称之为数字限制管理)
兼容性:他们解决了与其他一些开源许可证的兼容性问题
终止:他们具体说明了如果违反许可会发生什么,以及违反的补救措施
我同意咨询律师的意见(尽管律师知道软件许可问题)。在做这些事情(以及更多)时,他们将GPL的长度增加了一倍多。GPL 3有很多含义,其中之一就是它是一份非常复杂的技术性法律文件。
这个链接还强调了GPLv2和GPLv3之间的区别
内容:
2007年6月29日发布的GPLv3包含了GPLv2的基本意图,是一个严格copyleft的开放源码许可证(→开放源码软件有哪些类型的许可证,它们有什么不同?)但是,许可证文本的语言经过了强烈修改,并且在应对技术和法律变化以及国际许可证交换方面更加全面。 新的许可证版本包含了一系列的条款,这些条款解决了GPL版本2中没有或只是没有充分涵盖的问题。最重要的新规定如下: a) GPLv3包含兼容性规定,使它比以前更容易将GPL代码与在不同许可证下发布的代码结合起来(→什么是许可证兼容性?)这涉及Apache许可证v. 2.0下的特定代码。 b)插入有关数字版权管理的法规,以防止GPL软件被随意更改,因为用户呼吁法律法规受到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如DMCA或版权指令)。GPL中的合同规则在实践中的有效性还有待观察。 c) GPLv3包含一个明确的专利许可,根据该许可,在GPL下授权程序的人可以同时授权版权和专利,以使用他们授权的代码。因此不授予综合专利许可。此外,新的专利条款试图保护用户免受专利所有者和GPL被许可方之间的协议的后果,这些协议只有利于一些被许可方(对应于微软/Novell交易)。被许可方必须确保每个用户都享有这种优势(专利许可或权利要求免除),否则任何人都不能从中获利。 d)与GPLv2相比,GPLv3明确规定,只要软件的副本不发送给客户端,就不要求在使用GPL程序的ASP中公开源代码。如果要将copyleft效应扩展到ASP的使用(→什么时候独立开发的软件必须在GPL下获得许可?),必须应用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第3版(AGPL),它在这方面只与GPLv3不同。
2007年6月29日发布的GPLv3包含了GPLv2的基本意图,是一个严格copyleft的开放源码许可证(→开放源码软件有哪些类型的许可证,它们有什么不同?)但是,许可证文本的语言经过了强烈修改,并且在应对技术和法律变化以及国际许可证交换方面更加全面。
新的许可证版本包含了一系列的条款,这些条款解决了GPL版本2中没有或只是没有充分涵盖的问题。最重要的新规定如下:
a) GPLv3包含兼容性规定,使它比以前更容易将GPL代码与在不同许可证下发布的代码结合起来(→什么是许可证兼容性?)这涉及Apache许可证v. 2.0下的特定代码。
b)插入有关数字版权管理的法规,以防止GPL软件被随意更改,因为用户呼吁法律法规受到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如DMCA或版权指令)。GPL中的合同规则在实践中的有效性还有待观察。
c) GPLv3包含一个明确的专利许可,根据该许可,在GPL下授权程序的人可以同时授权版权和专利,以使用他们授权的代码。因此不授予综合专利许可。此外,新的专利条款试图保护用户免受专利所有者和GPL被许可方之间的协议的后果,这些协议只有利于一些被许可方(对应于微软/Novell交易)。被许可方必须确保每个用户都享有这种优势(专利许可或权利要求免除),否则任何人都不能从中获利。
d)与GPLv2相比,GPLv3明确规定,只要软件的副本不发送给客户端,就不要求在使用GPL程序的ASP中公开源代码。如果要将copyleft效应扩展到ASP的使用(→什么时候独立开发的软件必须在GPL下获得许可?),必须应用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第3版(AGPL),它在这方面只与GPLv3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