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或例程是 如果可以的话被描述为可重入的 安全地再次调用之前的 以前的调用已经完成 (即可以安全地执行 要重入,a 计算机程序或例行程序:
- 必须不保持静态(或全局) 非常数数据非常数数据。
- 不能把地址寄回 静态(或全局)非常数 资料。
- 必须只在提供的数据上工作 通过来电显示。
- 不能依赖于对单件的锁 资源。
- 不得修改自己的代码(除非 在它自己的唯一线程中执行 储存)
- 不能调用不可重入的计算机 程序或例行公事。
安全是如何定义的?
如果一个程序可以是 同时安全执行,是否总是意味着它是可重入的?
在检查我的代码是否具有可重入功能时,我应该牢记的六点之间的共同点是什么?
还有,
在写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件事: 像 重新入场和 螺纹安全这样的术语是绝对的吗? 例如,它们有固定的具体定义吗?因为,如果他们不是,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