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看到了命名存储过程的各种规则。
有些人用 usp _ 作为 sproc 名称的前缀,有些人用应用程序名称的缩写作为前缀,还有一些人用所有者名称作为前缀。在 SQLServer 中不应该使用 sp _,除非您是认真的。
有些 proc 名称以动词开头(获取、添加、保存、删除) ,有些则强调实体名称。
在一个有数百个 sproc 的数据库中,当您认为一个 sproc 已经存在时,很难滚动并找到合适的 sproc。命名约定可以简化 sproc 的定位。
你用变数命名原则吗? 请描述一下,并解释一下为什么你更喜欢它而不是其他选择。
答复摘要:
为什么我选择这个答案: 有那么多好的回答。谢谢大家!如你所见,很难只选一个。我选择的那个与我产生了共鸣。我遵循了他描述的相同路径——尝试使用 Verb + Noun,然后找不到适用于 Customer 的所有 sprocs。
能够定位现有的 sproc,或者确定它是否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人不小心用另一个名称创建了一个重复的 spproc,就会产生严重的问题。
由于我通常处理有数百个 sprocs 的大型应用程序,所以我倾向于使用最容易找到的命名方法。对于一个较小的应用程序,我可能会提倡使用 Verb + Noun,因为它遵循方法名称的一般编码约定。
他还提倡使用应用程序名作为前缀,而不是不太有用的 usp _。正如一些人指出的那样,有时数据库包含用于多个应用程序的 sprocs。因此,应用程序名称前缀有助于隔离 sproc AND,从而帮助 DBA 和其他人确定 sproc 用于哪个应用程序。